4月25日至26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西昌举行。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龙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精神,审议了《凉山彝族自治州彝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决定将《凉山彝族自治州彝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纳入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州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规定、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1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龙伟强调,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整改央督省督反馈问题,坚决守住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州监察委要全面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使命,主动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大局,进一步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监察监督工作的精准度,为我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依法有效履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大会各项部署在我州不折不扣落地落实。要认真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把学习党史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要严格按照各级党委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职能,统筹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防地灾、疫情防控等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闯、香根·边玛仁青、马小宁、李蓉、卢立武、李云会,秘书长宋福猛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州政府副州长周仕伦,州监察委员会主任陈刚,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俊鹏,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沙马伟古,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州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副主任,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州政协副主席王阿呷应邀参加会议。
记者:张俊